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一、报销政策
2017年,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5000元(含)报销30%;5000—10000元(含)报销40%;10000—15000(含)50%;15000—50000元(含)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二、保险流程说明:
困难群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7500元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以上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7500元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以上政策报销。
三、报销所需资料
对于在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报销标准的,可在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垫付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超大病保险起付线7500元以上部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对于不具备“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出院后到户口归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服务窗口”一次性递交材料(如果个人负担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7500元以上,先到当地的“大病窗口”理赔),困难群众大病补充的报销具体地址为: 行政服务区民生服务中心1楼3号窗口 。
所需资料:①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证/卡)复印件;②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证明复印件;③城乡居民住院报销费用结算票据(发票)原件(或加盖原件保存处红章的复印件)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或)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结算单;④银行卡复印件。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完毕,并将相关报销款项支付给困难群众。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当地咨询电话: 0373-8873049
全省统一咨询电话:0371-63329175 0371-63329176
全省统一投诉电话:0371-63329165
统一投诉邮箱:tousuhenan@picchealt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