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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力医院开展“解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培训

发布者:宏力医院       发布时间:2018-10-24

随着手机智能化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在现代社会中的隐私保密度越来越受到挑战。对于企业、个人、以及广大患者来说,个人就医信息等各类信息都是极为重要的个人隐私。河南宏力医院于10月23日晚6时在医技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了“解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培训,院委会成员及600余名员工参与培训。培训由王运杰副院长主持,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李俊祥主讲。

培训中,李俊祥主任以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案件为例,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有明确的法律保护。通过李主任的精彩讲解,参训人员对个人隐私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理解。